十次事故九次快 超速危害莫小看
2015-12-23 09:20:25 来源:三台电视台 【字体:小 大】
【三台新闻网消息】“十次事故九次快”,这样的一句安全行车警示语说明因超速行驶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在所有交通事故中占很大比重。
众所周知,超速驾驶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仍有一部分机动车驾驶员把自己当成是“赛车手”,把道路当赛场,全然不顾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今年2月我县境内就发生了一起因超速行驶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当天,司机毛某某驾驶的中型普通客车,从绵阳市往三台县方向行驶,途中由于毛某某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不慎与尹某某驾驶的普通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尹某某严重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近几年,因车辆超速行驶造成的交通惨案也是时有发生,今年1月,沪蓉高速常州段往上海方向就发生了一起因超速行驶造成的惨剧,一辆红色奔驰跑车高速行驶,在违章超车的情况下遭遇三车并行,刹车不及撞上右侧的半挂车。由于追尾车辆车型为跑车,底盘较低,再加上全力制动时车头重心向下,导致红色奔驰跑车直接嵌入了半挂车车尾,造成了车内一死一伤的惨剧。
那么,机动车的超速行驶到底有哪些危害呢?
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杨斯尧说:“由于车速过快,驾驶员对周围环境情况的观察时间和反应时间减少,没有足够的时间发现危险情况,难以及时采取紧急措施。而且随着车速的提高,驾驶人的视力也会下降,容易出现注意了前方而忽视了周围的情况。实验表明,车速提高时,驾驶员的注视点越凝视远方,视野角度会越小,视力会越模糊。随着车速的提高,车辆的制动性能降低,摩擦系数下降,制动距离延长,需要停车时不能及时将车停住,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第二款规定: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速度不仅与司机的生命攸关,而且关乎他人的生死存亡。希望司机朋友们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千万不要为了追求一时的刺激而超速驾驶,最终害人害己。(宋子巍 实习记者 鲜贤)